《淮北礦業中層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與管理辦法》日前印發(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這是淮北礦業黨委在從嚴治黨、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干部的新常態下,加強中層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推進管理體系化、規范化,持續優化中層管理人員隊伍整體結構和個體素質的集成系統性文件。
《管理辦法》從組織機構和崗位設置、選拔任用制度和程序、中層后備梯隊建設、能力素質培訓、激勵約束機制、完善退出現職制度六個方面,全面提出了中層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與管理的目標任務、管理舉措、方案步驟和相關要求。《管理辦法》對優化組織機構和崗位設置提出明確要求。根據不同產業板塊、不同產權結構,采取不同管控模式和組織架構設置模式,推進專業化管理。對所屬礦、廠、處和全資子公司采取集中管控模式,統一管理、協同運作。對控參股子公司采取戰略管控和財務管控模式,部分單位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做到放權搞活與監督約束相結合。按照“滿足需要、精干高效、個性化配置”原則和科學合理、從緊夠用要求,優化二級機構領導班子崗位設置。
《管理辦法》明確了完善選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對各崗位序列中層管理人員選任條件、任職資格、破格提拔條件和情形進行了明確規定。規定從動議、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核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組織考察、征求意見、討論決定、任前公示、任職談話、辦理聘用手續十個方面,完善了組織選拔任用程序。《管理辦法》完善了中層管理人員退出現職制度,規定了九種退出現職具體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