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坤芳
《中國煤炭報》3月16日3版)
安徽淮北礦業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王明勝和江西豐城礦務局坪湖煤礦選煤廠女子選煤班班長胡淑萍兩位全國人大代表都關注低熱值煤的利用。他們建議加大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核準力度。2014年,胡淑萍提的是同樣的建議,“我對國家發改委給的回復不滿意,今年還提這個”。
“當前,煤矸石等低熱值燃料綜合利用發電項目審批程序復雜,核準周期較長,優惠政策難以全部落實到位,部分企業單機規模偏小、運行管理水平仍然較低,現役機組自律不夠、監管手段尚需健全等。”王明勝說。
“加快發展低熱值煤發電產業,對提高煤炭資源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王明勝說,“以淮北礦業集團為例,我們建成了2×30萬千瓦、2×33萬千瓦的低熱值煤電廠,每年就地消化低熱值燃料600萬噸,相當于節約250萬噸標準煤。”
王明勝建議,對產煤大省下放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核準權。
“2013年6月,國家能源局將1920萬千瓦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核準權限委托給山西省政府后,山西省提出了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核準20條措施,核準時間由過去39個月縮短為4個月。”他建議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山西的做法和經驗。
“現在國家發改委對煤矸石等低熱值煤發電項目的審批核準,執行的是與火力發電項目相同的核準管理規定,需要跑8個至9個部委、審批47個至48個文件,一般需要3年至4年,造成項目審批遲緩。”王明勝說。